湖北工业大学创建于1952年,坐落在武汉市南湖之滨武汉创意产业聚集核心区,现有全日制本科生2万余人,博士、硕士研究生8000余人,国际学生700余人。学校现有58个本科专业招生,拥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个,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个,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3个,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1个。食品科学与工程等2个学科入选软科世界一流学科,工程学等6个学科进入ESI前1%。
学校是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高校,艺术设计专业是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、湖北省品牌专业,人才培养质量广受认可,为艺术设计行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,在区域高校艺术设计教育领域起着示范作用。“学设计,到湖工”已成为我校特色鲜明的设计教育品牌。
学校艺术类专业分三个学院开展招生培养,2026年面向湖北、北京、河北、山西、上海、江苏、浙江、安徽、福建、江西、山东、河南、湖南、广东、四川、陕西等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招生,预计招收600人左右。
艺术设计学院创办于1978年,百余名校友在国内艺术与设计高校担任院(校)长、学科带头人。
1996年在省内率先招收设计学硕士研究生;2008年获批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;2012年获批教育部中美合作办学单位;2018年加入“国际设计艺术院校联盟”;2019年联合招收博士研究生;2021年获批国家首批新文科改革与实践项目;2023年在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排名第三,通过湖北省党建标杆院系验收;2024年获批“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”培育建设单位,与美国威斯康星大学、韩国釜山大学、匈牙利佩奇大学联合获批国家留基委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,是湖北工业大学国际化示范学院;2025年设计学软科排名全国第39名,设计学科在武书连大学排名评级为A,获卓越与优秀学科专业,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评级为A++,环境设计评级为A+,公共艺术评级为A。
学院现有“湖北省文化创意产业化设计研究中心”和“湖北省实验实训教学示范中心”,学术带头人核心(PI)工作室11个,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1门,教育部产学研协同育人项目50余项,湖北楚天名师1人、省优秀青年社科人才1人、湖北省教学成果奖7项;在各类权威设计竞赛中累计获奖3000余项,是全国艺术与设计类学科竞赛指数制定与发布单位之一,获评最高A+等级。
学院是国内高校首个以“数字艺术产业”命名的现代产业学院,拥有在国内高校中领先的虚拟制片摄影棚、录音棚和混音棚等实践教学设施设备,与行业头部企业开展产教深度融合,围绕动漫、游戏、影视、虚拟现实、数字孪生、人工智能艺术等开展产业研究,推进“以项目为中心”的产业实践训练,打造数字创意教育高地和人才培养创新平台。获批国家首批新文科改革与实践项目,是教育部高校数字媒体产教融合创新应用基地入选院校。
学院现有数字媒体艺术、数字媒体技术2个本科专业(共4个专业方向),其中数字媒体艺术是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,近五年软科中国大学专业评级为A,2025年排名全国17,湖北省属高校排名第一。数字媒体技术专业2025年软科中国大学专业评级为A,湖北省属高校排名第一。学院拥有湖北楚天名师1人、省优秀青年社科人才1人、省青年拔尖人才1人,国家级、省级一流课程9门。
工业设计学院源于1978年创办的工艺美术专业,在2024世界工业设计大会上,被评为2024中国设计产业100强“十佳设计院系”。学院拥有1个教育部虚拟教研室,3门国家级一流课程、12门省级一流(精品)课程,1个湖北名师工作室、1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、1个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,与世界名校德国包豪斯大学、德国慕尼黑工业大学等联合成立中德工业设计创新研究院。现有设计学、设计、工业设计工程3个硕士学位点,产品设计和工业设计2个本科专业,其中产品设计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,2022—2025年软科中国大学专业评级为A,工业设计为湖北省一流专业。
2013年经教育部批准,与美国威斯康星大学联合开办产品设计中美国际合作班。学院以“可持续设计”为理念,以工科背景下“艺、工、理协同创新发展”为特色,培养具有绿色理念、国际视野、实践能力强的高素质创新型设计人才。多年来,学院师生获德国红点设计奖、iF产品设计奖等国际设计大奖30余项;在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、“挑战杯”全国大学生课外科技竞赛、全国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等各类权威设计竞赛中累计获奖500余项。

注:招生计划以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招办最终核准公布为准,学费、住宿费收费标准以经学校核准后对外公示的当年标准为准。
符合2026年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份规定的普通高考报名条件,且身心健康者。参加生源所在省招生组织的专业统一测试,成绩合格。
(一)考生须填报我校志愿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合格控制分数线,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录取的省份,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须符合高考选考科目要求。
(二)对湖北省考生,录取时按照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,以“分数优先”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。投档成绩为:(文化成绩×40%+省级统考专业成绩×60%)×2。
(三)对非湖北省考生,学校认可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统考专业成绩,录取时按照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,以“分数优先”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。若省级考试招生主管部门有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,按其投档办法执行。若没有具体投档规则,按文化成绩×40%+省级统考专业成绩×60%执行。
新生入学应进行入学资格复查,一旦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,取消入学资格,并依据有关规定处理。